药品批准文号是由国家组织审评批准时给予的文号。任何药品必须有批准文号,方可发售和使用。下面就批准文号和如何识别,列出几点说明,供有兴趣的网友参考。1:1988年前经卫生部批准的药品文号都标明“卫药准字X(或Z)号”,其中X为西药,Z为中药。2:1999年起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准的文号则为“国药准字(年份)X或(Z)号”。3:国家已经批准而尚需试用一段时间的药品,则用“卫药试字”,而保健品则为“卫药健字”。4:进口药品则写为“进口注册许可证号X号”。